为完成各类考试任务,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增长,本着公开透明高效严肃的原则,现就监考工作规定如下:
一、参加人员
1.监考人员原则上为本校在职教工和在校学生,如有人员缺口,再安排后勤社会化单位员工和校外人员。
2.后勤社会化单位员工和校外人员首次监考前需填写申请表(附件1),经职培中心负责人核准、分管院长审批,方能编号备案,进入监考人员数据库。
3.教工和在校学生应注重良好的外表形象。凡有染深色头发、纹身、公共场所吸烟等不端行为或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监考。
二、报名流程
1. 职培中心于考试前一周,分别在教工和学生监考群发布考试信息(时间、人数、场次安排等)。
2.监考人员在职培中心报名平台上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名,职培中心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最终确定监考人员。
三、监考培训
1.除特殊考试需要事前集中培训外,考试流程会在两个群发布,同时在每场考试前1小时,由职培中心考务组集中宣讲考试流程和要求。所有监考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考务培训地点,不得迟到。
2.首次参加监考人员必须事先经过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四、费用支付
考试结束且项目款到学校帐后,及时发放监考费等,教工(工号)、学生(学号)及后勤社会化单位员工和校外人员(临时编号)与银行卡号须一一对应。
五、工作要求
1.监考过程实行全程监控,监考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监考人员应做到尽心尽责,必须严格按照考试流程进行监考,杜绝一切人为的差错现象。
2.若在监考过程中违反监考人员工作职责(附件2)或出现人为事故,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不予发放本场次监考费并取消以后监考资格: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本规定自2021年1月12日起执行
由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职培中心监考人员申请表
2.监考人员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