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确保betway必威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相关规定结合betway必威实际,现将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条件

1.2021届在籍毕业生。

2.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下同)、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

二、 发放标准

1.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发放,1500/人;

2.发放对象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三、组织申报

(一)各系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毕业生个人留存一份,签名及日期请手写),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下同)复印件,对应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等。

(二)身份证明材料包括:

1.低保证明

申请低保补贴的毕业生,请提供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并加盖公章(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低保证年检信息应显示为毕业学年91日后;无年检信息的可由当地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落款时间为毕业学年91日后,公章要下压落款时间)。

2.残疾毕业生

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证或民政部门换发的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残疾证持有人必须是毕业生本人),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残疾证原件归还学生本人。

3.获得助学贷款毕业生

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合同的,毕业生贷款合同彩打原件。(毕业生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毕业学年贷款合同)。

获得其他银行助学贷款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因故无法提供合同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合同所涉及所有部门的公章)。

4.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包含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下证明材料三选一,推荐提供扶贫开发系统截图,避免因审核不通过来回奔波。

扶贫开发系统截图(推荐提供)。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或当地扶贫部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毕业生家庭页面截图打印件(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加盖扶贫部门公章(公章下压落款时间)。

建档立卡证明。当地扶贫部门开具的书面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建档立卡户编号等信息,内容明确表明本人目前是建档立卡家庭(户)的扶贫注册成员。证明加盖当地扶贫部门公章(公章下压落款时间)。毕业学年91日后开具的有效。

建档立卡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扶贫部门公章的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年检信息的时间应为毕业学年91日后;无年检信息的可由当地扶贫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落款时间为毕业学年91日后,公章下压落款时间);上述情况均不具备的验看最后一次帮扶记录时间(应为毕业学年91日后)且加盖扶贫部门公章。

特别提醒:对于部分乡镇虽设有扶贫办但没有扶贫专用章的情况,对外统一加盖乡镇政府或农经站公章。毕业生确认后须在证明材料上写明情况并签名。民政部门、社区(村委会)公章不能用于建档立卡身份证明。

5.特困家庭毕业生

民政部门发放的毕业生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农村五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供养证标注年检时间应为毕业学年91日后。

四、申报管理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系及毕业班辅导员负责实施(宣传、申报、公示、汇总),并及时上报就业指导办公室,学生处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审批工作。

五、时间要求

根据文件要求,各系集中填写“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各系指定汇总老师),于2020915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报送就业指导办公室。

七、各系报送材料

根据文件要求,各系报送材料主要包括(根据情况选择):

1.《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国开行助学贷款合同彩打件,其他行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扶贫开发系统截图;

7.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8.《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附件3)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

八、工作要求

1.各系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补贴申报工作毕业生人人知晓,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各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该项补贴,同时对照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相关材料、信息,严禁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对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予以惩戒,人社部门将把有关信息提交信用管理部门纳入个人信用系统予以惩戒,学院将毕业生不良记录记入申请人学籍;对于套取补贴资金的系,将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处就业指导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刘思思    联系电话:025-52111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