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聚江宁”女大学生创业创意大赛实施细则
一、大赛时间
2018年3月—2018年6月
(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5月20日)
二、主办单位
江宁区人民政府
三、参赛对象
1、全省高校有志创业的在校女大学生;
2、毕业五年内已创业或拟创业的省内女大学生;
3、35周岁以下归国女留学生。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提供学生证、毕业证等相关身份证明)
四、参赛分类
分为创业组和创意组两类
五、参赛形式及要求
(一)报名形式
1、参赛者可以以个人或创业团队形式报名参加,以团队报名参赛的原则上不超过5人,且团队主要成员为女性。
2、大赛实行网上报名,参赛选手可登陆江宁区妇联官方网站(http://www.jnfn.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大赛报名表和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生证、毕业证等正文电子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cjjnds@.163.com。
3、在校生推荐单位为所在院校,非在校生推荐单位(人)可以是原高校、所在各区、街道(园区)妇联或人社部门。
(二)参赛要求
1、参赛队员必须使用真实学生身份报名,如冒用他人姓名申报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参加赛事答辩环节必须为团队申报人及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3人。
2、参赛者以网络方式提交完整、具体、详实、可行的创业计划书,已开发成功并有项目成果的应在答辩环节进行实物展示。
3、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须具备一定的科技含量、产业开发价值或商业价值,属参赛者自主技术成果或技术、专利共同持有人充分授权参赛。若在参赛过程中或赛后发现参赛项目依托的技术、专利存在权属纠纷或弄虚作假的,将视情况取消项目团队参赛资格并收回奖金。
4、曾获得南京市或江宁区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不可重复参赛。
5、根据江宁产业发展定位,参赛者只能选择创意和创业其中一个组别参赛。
所有参赛作品需提供不超过20页的创业创意项目PPT文档,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平面类、空间类作品需提供若干张不同角度拍摄的照片;新媒体类作品需提供多媒体文件,播放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大赛流程及任务区分
大赛分报名、初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1、报名阶段:(2018年3月26日——5月20日)
利用省市区媒体对大赛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提高大赛知晓率,为大赛进行全面预热。组织参赛选手报名,收集整理、审核项目计划书及参赛者基础信息。
2、初赛阶段(2018年5月21日——5月30日)
大赛评委会对作品的创意性、商业价值进行评分,按作品得分,选出创业类和创意类各10名,共20名进入决赛。
3、决赛阶段(2018年6月10日)
决赛以项目陈述、图片成果展示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由6分钟的项目陈述和8分钟的现场答辩组成。参赛选手(含团体参赛)通过现场陈述、互动答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四个环节的总得分,评选出大赛最终奖项。
a、作品展示和评委问答环节:选手通过全方位展示,由评委会现场打分,所得分数的平均分计入第一轮得分。
b、现场投票环节:由选手本人及评委导师上台,通过60秒阐述,现场观众进行投票,计入第二轮计分。
c、网络投票环节:根据网络系统投票得分,计算出项目网络得分,计入第三轮分数。
三轮分数比重为8:1:1,总分最高的前5位获得三甲。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创意和创业各1名,奖金各50000元);
二等奖:4名(创意和创业各2名,奖金各30000元);
三等奖:4名(创意和创业各2名,奖金各10000元);
优秀项目奖:10名(奖金各3000元)。
入围决赛圈的前20名选手将在大赛结束后将给予一次免费游学机会(时间、地点待定)。
八、相关政策
在落户政策上,所有参加大赛并在江宁创业落地的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直接办理户籍落户手续;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在创业政策上,我区实现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开业补贴;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4000元的创业成功奖励。
在租房补贴上,我们提供了大学生租房补贴,标准为本科6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
在创业场地扶持上,符合条件的女大学生初创企业,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创业载体的,可提供30平方米免费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每月不超过800元的场租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300元的基本运营综合补贴。
在创业项目股权投资上,江宁科创集团将对较好的参赛项目进行评估,对其进行股权投资、创业空间等提供女性创业扶持保障,全力助推女性创业创新发展。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 俊 联系电话:87189200
司惠晶 联系电话:52185792
联系地址:江宁区妇联城乡工作部(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369号)